各界設計菁英,鶯歌陶瓷史上重要的一刻,邀請你來參與,參與本活動有機會讓你名留鶯歌。
《鶯歌陶瓷工藝園區入口意象、參訪標章—設計徵選簡章》
一、活動宗旨
鶯歌陶瓷工藝園區位於新北市鶯歌區內。主要區塊鄰近鶯歌國中及陶瓷老街,由鶯桃路與永新巷及建國路、圍塑的街廓內,面積約八公頃,地理位置位於東經121˚31’北緯24˚95’之間。
園區因位於工業區內,因此沿著永新巷及建國路兩旁有將近三十家的大型工廠,此外在街廓內的小巷弄內都是小型代工的住家兼工廠林立,有小型的商店、餐廳、工作室等。
園區聚集不少陶瓷工廠,其中以隆昌牌衛浴工廠、台華窯陶瓷工廠、安達窯等陶瓷工廠更在全台享譽盛名。由於有這些大型工廠的帶動,中小型的相關企業公司也有不少設立於此,如新太源轉寫印刷工廠以生產陶瓷、玻璃、琺瑯等各種彩現貼花紙技術聞名。此外最特別地是在本區的小巷弄內聚集了許多陶瓷工作室,有手拉坏師傅,有各種陶瓷作坊,還有各種陶⋯⋯瓷創作、彩繪工作室,使得這個小小的區塊內呈現多元的產業風貌,聚集了鶯歌區高密度的藝術家、陶瓷文化工作者,可譽為台灣陶瓷產業的文化搖籃之地。
主辦單位希望透過此公開徵選活動,提昇園區外在形象、突顯鶯歌區製陶二百年歷史、文化之精神,以提高入口之辨識度,樹立園區的象徵暨特色所在為目標。本入口意象、參訪標章徵選之精神與內容如下:
(一) 入口處為本園區重點形象,應考量週邊建物相稱之份量,將鶯歌陶瓷文化、特色及意象萃取成元素進行設計,並適切地考量材質及環境融合度。
(二) 創作應符合園區精神,並且發揮本園區之特色內涵、環境之整體性。使用之材質請詳細說 明,並於完工後可維持至少3年以上展示時間。
(三) 競圖徵選之設計方案須具高度可行性,以供主辦單位後續辦理細部設計、發包施作工程。
二、報名方式
請於民國102年6月30日下午5點前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),送至新北市鶯歌區公所發包中心(239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3樓)。請依徵選簡章說明備妥所有報名投稿資料,逾時恕不受理。
三、參選資格
凡具有建築及藝術相關業界團體、學校或科系背景,設計者具備公共藝術、建築、景觀以及相關設計經驗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。以團隊方式組隊參加者,請指派一人授權代表。
四、徵選說明
(一) 入口意象設計:基地範圍為新北市鶯歌區鶯桃路、永新巷之入口處(詳見附件位置圖)。
(二) 參訪標章設計:裝設或掛設於園區內工廠、店家使用,讓參訪採購業者、遊客及一般大眾能夠識別。
(三) 本計畫施工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,100,000元(入口意象工程:2,000,000元、標章製作工 程100,000元),未來主辦單位需在提供之經費內完成實際施作,請斟酌設計內容。
五、徵圖規格
(一) 作品題目:自訂。
(二) 作品規格:入口意象、參訪標章作品表現應至少包含3D透視圖(至少3向)、平立面圖或剖面圖(至少2面),作品請以2張A1大小格式(圖案需按比例製作、直橫式不拘,均不裝框),圖面內容不限尺寸表現方式不拘,請將有效的設計概念與圖說清楚呈現,並附上比例尺。
(三) 報名請依主辦單位所提供徵選簡章之附件相關表格填寫。
(四) 光碟片2片,內容包含:
a.電子檔作品:300dpi、jpg或tiff格式檔案,內容應與圖版所示內容完全相同。
b.報名表完整電子檔。
(五) 除報名表外,應徵作品正反面均不得簽名或標誌記號。
六、評審方式
(一) 參賽作品之評定,由主辦單位遴聘專業人士,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。評審委員對評選作品發生疑義時,得請創作人另提供相關作品供參考。入選結果,主辦單位將以電話及專函通知入選創作者,並公布於主辦單位網站。
(二) 第一階段初選:
於7月5日由主辦單位就報名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,未符規定者喪失比賽資格。
(三) 第二階段決選:由評審委員團所給予分數之總和,決選出首獎一名。
七、評審時程
徵選期限:6月30日
初審日期:7月 5日
決選公告:7月15日
* 以上時間為暫訂,主辦單位將視情況予以更動或調整。
八、獎勵辦法
(一)經評審給分為最高分者,提供首獎一名(獨得獎金新台幣 50,000元整)。惟最高分者若無法符合主辦單位需求者,則首獎從缺。
(二)得獎資訊於7月20日於本所網站公布,獎金以匯款方式匯入代表人或單位帳戶。
九、備註
(一) 入選者之送件資料歸主辦單位保存,參加作品恕不退件,請自行保留備份。
(二) 若有抄襲或臨摹他人者、已公開發表之作品,或著作權不明者等情形,一律取消其資格並取回設計權及獎金,如因此傷害主辦單位之名譽,創作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(三) 著作權事宜
首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其著作財產權須讓與主辦單位。
主辦單位對參賽者送件之所有資料,有研究、宣傳、印刷、圖片揭載、公開展覽及播送之權利。
基於相關展覽活動及印刷編印之需要,主辦單位得向入選以上之得獎人要求提供作品原稿及電子檔案,不願配合者,將取消得獎資格。
(四) 所有入選之作品使用權屬主辦單位所有,入選者須填寫作品使用同意書之合約,主辦單位可無償作為宣傳、展示、刊登、報導及出版之用,不另支酬勞。
(五) 凡參加本次創作徵選者,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。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修正公佈於主辦單位網站。
主辦單位:新北市鶯歌區公所
聯絡方式:新北市鶯歌區公所經建課(02)26780202分機515黃志忠;e-mail:AL8554@ntpc.gov.tw
報名表索取方式:
(二) 或以電話(02-2679-4043)、email(lin701769@yahoo.com.tw)索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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